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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冶金行业技术改造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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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褒奖在冶金行业技术改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冶金行 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中国机电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冶金分会拟设立冶金技 术改造成果奖、冶金技术改造优秀工程项目奖、冶金技术改造人才奖等三个奖项。 该奖项评选按照每年一届,每届共 120 名的名额设定,评委在协会内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并遴选,全部有行业内知名专家、教授、学者进行评定。成果奖和工程项 目奖主要针对企业单位设定,人才奖主要针对在行业内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设定, 每届每项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级别,其中每项中设一等奖 3 名,二等奖 5 名,三等奖 10 名,优秀奖 22 名。凡获得奖项的单位或个人均颁 发证书和奖牌,人才奖加发奖杯和奖金。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促进冶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广取得 突破,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内广泛推广的条件,有 利于提升行业或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项目或技术。针对优秀的项目、设备、或技术, 项目的技术水平应当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的水平;设备应是能够填补行业或者专 业技术领域的空白或者大幅度降低生产、制造成本的产品,应对行业的技术进步 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技术应是在行业内具有引领或者推广的意义,对行业的技 术进步具有较大突破或者推动作用成果。 

二、要求  包括冶金行业的技术攻关,冶金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生产线的整体 或者局部大中型技术改造,以及和应用、推广有关的技术和产品;包括相关的基 础材料、局部工艺设备、关键工艺、产线装备、重大工程项目等;包括相应的著 作、软件和标准等。 

三、评审标准

(一) 冶金技术改造成果奖评审标准 1.技术应为申报人原创,技术应处于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 2.技术应经实践证明成熟、可靠,成果应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3.技术成果应具有先进性,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法规和政策,经 济效益明显; 4.申报人(或单位)应对该技术具有相应的知识产品,或者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二) 冶金技术改造优秀工程项目奖评审标准 1. 工程项目应融合行业内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对促进冶金技术改造的进步与发 展,有利于提高行业内的科技转化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对企业管理、技术和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具备全行业推广的条件; 2. 工程项目必须至少包括一项技术转化内容,至少包括一项把新的理念或者科 研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整个工程项目上必须具有较大的创新,能够 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推动冶金技术进步有显著作用; 3. 工程项目经一年以上投产运行,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经济 效益评估资料; 4. 近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评审、技术评估等形式认定的项目。

(三) 冶金技术改造人才奖评审标准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钢铁、孜孜 以求、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的科技工作者。 2. 具有公道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3. 在冶金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4. 在冶金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 应用成效; 5. 在冶金技术改造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不予受理范围

1.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 已获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 

3. 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不可重复实现的项目; 

4. 关键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5. 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

6. 有争议的项目。 

五、评奖人员说明 

(一) 项目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提出、确定或实施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在项目完成过程中技术上起主导或 决定性作用者; 2. 解决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直接贡献者; 3. 在成果工程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者;4. 在科研开发、设计、试验、工程化、产业化、软科学、标准项目等方面做出 重要贡献者。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完成人。 

(二)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冶金技术改造成果的研究开发、工程化、产业 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 到组织、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六、申报及推荐渠道和要求 

(一) 推荐渠道:

1. 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分会、地方学会,组织会员单位均可申 报、推荐; 

2. 协会常务理事、理事、高级会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厂企业和学会会员 单位直接申报、推荐; 

3. 个人项目直接申报。 

(二) 推荐要求: 

1. 独家完成的项目由单位组织申报; 

2.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 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3. 个人项目需有 3 名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中需有 1 名非本单位)的专家书 面推荐后,由个人申报。如该项目完成人是在职人员,需要项目完成人所在 单位提供同意个人申报证明; 

4. 推荐书面材料由推荐单位(专家)填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七、申报资料 

(一) 冶金技术改造成果奖 申报技改奖项需提供以下资料,总体不超过 1000 字。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表 及其附件按下边的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一式 2 份。 

1. 申报人简介和单位简介; 

2. 申报项目产生的背景及其国内外的应用情况。 

3. 申报项目的整体结构。(其理论基础,创新点及解决的关键问题等)。 

4. 申报项目的先进程度(与国内外同类项目相比较)。 

5. 其他补充说明,如: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评审报告、评估报告、专 利授予证书等;已获经济效益证明(需盖财务公章);用户使用证明和社会效 益证明;科技成果查新报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6.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二) 冶金技术改造人才奖。推荐冶金技术改造人才奖应提供

1. 个人简介 

2.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 3 篇、专著限 1 本); 

3. 主要技术改造成果目录; 

4.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5.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7.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 其他材料。 

八、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为每年 9 月 21 日至 10 月 31 日,11 月评审公示,12 月颁奖。申 报单位和组织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中机维协冶金分会,文 档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奖励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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