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进口再生钢铁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启动会在天津成功召开。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名誉会长王镇武、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姜维、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树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展与科技环保部副主任姜尚清以及来自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日照钢铁有限公司、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废钢铁回收、加工、利用、贸易、检验等产业链上下游约50家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出席启动会。
本次会议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和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组织。姜尚清在致辞中介绍了制定的行业背景和意义,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团体标准以及后续国家标准制定的原则、程序,尤其对标准质量提出要求。李树斌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我国废钢铁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十二五”期间,我国废钢铁应用比例为11.5%,预计“十三五”末将达到20%,但距36%的国际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姜维在致辞中从钢铁短流程工艺发展趋势、平抑铁矿石价格、减少排放、降低企业成本等角度,阐述了再生钢铁料进口的战略意义。他指出,全行业对此问题高度关注,钢铁协会正积极推动废钢进口的相关工作,该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是推动此项工作的第一步,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信息标准院一起,群策群力,共同完成标准的科学制定。
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卢春生全面介绍了《进口再生钢铁料》起草工作组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秘书长孙建生对标准讨论稿中再生钢铁料的分类进行了系统解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周炳炎对GB16487.6-201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及环保相关要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解读。中国宝武、鞍钢联众、沙钢集团、欧冶链金、柳钢股份、天津海关、大商所、中联理货等代表围绕标准内容展开充分研讨。根据钢协[2020]61号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进口再生钢铁料》(计划编号:20200046)由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