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鞍钢集团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有关部署,鞍钢集团日前制订并发布了《鞍钢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结合鞍钢实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握针对性、延续性、操作性、执行力4个原则,坚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分层和分类相结合、力度和效果相结合、共性和个性相结合、制定完善方案和确保落地执行相结合。
未来3年,鞍钢将围绕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更加成熟、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高效、布局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创新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等六大改革目标,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完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元多层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全面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任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创新科研体制机制,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及“拳头产品”攻关,加快推进智慧鞍钢建设;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一批标志性混改企业,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资资本竞争力;推动“科改企业”市场化改革和“双百企业”综合改革,着力打造内部改革示范工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同时,《鞍钢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发布实施,确定了76个方面改革任务,制订了181个行动举措,细化分解时间节点安排,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扎实有效推进落实。目前,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已纳入巡视督查范围,并作为鞍钢总部部门和子企业重要考核内容。